转发抚州市住建局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16 15:58:15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自2021年6月16日起受理的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
二、2021年7月1日以后,我局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sj.jxfz.gov.cn/col/col428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