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报人员账号如何获取?(申报单位账号如何创建?)
答:申报人员账号向单位管理员索取;申报单位账号按下列规则向上级部门申请创建。
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
登录系统管理界面,自上而下创建所辖范围的下级组织机构(已创建的无需再创建)。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按下列规则分级创建
1.省职称办负责创建各设区市职称办、省直部门、省属单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等)、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赣单位组织机构账号;
2.设区市职称办负责创建各县(市、区)职称办、市直部门、市属单位(包括市属科研院所、市属学校、市属企业等)、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机构账号;
3.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县(市、区)直部门、县(市、区)属单位〔包括县(市、区)属科研院所、县(市、区)属学校、县(市、区)属企业等〕、县(市、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机构账号;
4.省市县各级直属部门负责创建所属单位组织机构账号,省市县各级直属单位负责创建所属单位组织机构账号。
二、民营组织机构按下列规则分类归口创建
1.民办高校高职账号由省教育厅负责创建;
2.民办技工院校账号由省人社厅负责创建;
3.民办中小学校账号由其注册核准机构的同级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创建;
4.民营医院账号由其注册核准机构的同级政府卫健部门负责创建;
5.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
创建组织机构一律使用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并确保准确无误。在创建组织机构的同时,系统自动创建了系统管理员账号,系统管理员账号为生成的组织机构编码。系统管理员负责创建下级组织机构和本级业务管理员,并为本级业务管理员分配角色。
备注: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原则上均须通过其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职称,其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
(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
(三)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申报职称。
(四)中央驻赣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职称的,应由其驻赣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政府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评审。